教学口各单位:
为全面掌握学院整体教学活动情况,稳定教学秩序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,推动教学改革,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技能,根据学院《领导干部听课、评课制度》要求,现通知如下:
1.教学口单位含:六系两部、教务处、科研规划处、实训中心、督导处等部门。
2.时间从第3周开始到第16周。
3.各位领导听课时请认真记录《听课记录本》、填写《领导干部听课表》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沟通、反馈,督促整改、提高。
4.各位领导听课后,请及时将《领导干部听课表》交系部教学副主任(其他部门指定人员),每周督导例会时,以部门为单位交督导处。督导处按月汇总、公布听评课进度与听评课情况,并上报工作量。
5.针对听课过程中及日常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结合系部教研活动情况、教改情况等,写出总结性报告,供院领导参阅。报告与《听课记录本》一并于第17周督导例会时交督导处。
督导处
2016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