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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干部教学巡查制度(试行)
2024-06-19 08:11  

为及时了解教学动态,发现并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,稳定正常教学秩序,掌握和了解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,规范教学行为,加强教学过程监控,提高教学检查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教学巡查人员组成

由校领导、教学口各职能处室、系(部)主任、二级学院院长组成校教学巡查组,负责巡查全校教学秩序。各教学系正副主任、教务干事组成本教学部门教学巡查组,负责巡查本教学部门各班教学秩序。

二、巡查安排

1.集中巡查:开学第一周和学期结束前一周。巡查安排由教务处、督导处统一组织安排。

2.日常教学巡查:采用不定日、不定时进行随机巡查。各教学部门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安排,其他领导巡查由督导处进行安排、通知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1.检查教师劳动纪律、教师行为规范、教师教学态度。

2.检查学生纪律、学生行为规范、学生学习纪律。

3.检查课堂教学环境情况。

4.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,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
5.巡查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事项,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解决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如无特殊情况请按规定时间到岗检查。

2.请认真填写巡查记录。各教学部门请建立巡查记录本,认真填写巡查记录,以备检查。

3.教学值班记录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的基础资料,应妥善保管,学期结束后,应及时存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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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 督导处            监督邮箱:hngxxyddc@163.com         监督电话:0391-8767015